如皋市水务局
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2-01-20 10:31 累计次数: 字体:[ ]

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皋法府办〔2021〕4号》和《如皋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皋法府〔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1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部署,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法治政府建设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为总纲领,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化“强富美高”新如皋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权力事项及时承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及时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截至11月底,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保留44个。

2、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按照市政府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推行权力清单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理清我单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我局每年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进行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配合市编办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工作。 截至目前,44个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完成行政权力清单。

(三)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每季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网上报备,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市法制办。截至目前,我局保留规范性文件3个,《如皋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如皋市农业水价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近年来,我局积极完善依法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提高水利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我局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管理办法》,对涉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商定。对技术难度高,影响面广的事项,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定的制度进行讨论,有效推进了我局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与江苏金皋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录入法律顾问工作信息。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我局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另外,我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治水,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水行政执法过错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如皋市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得到有力实施。2021年,我局未有执法责任追究案件。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多年来,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审和持证上岗等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全面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在日常水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人员均持证上岗、依照法定程序,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4.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市级督查和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在日常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进行执法,遇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同司法等相关部门联系,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凡涉嫌刑事犯罪的力求在第一时间向司法部门移交。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工作对我局工作的监督。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答复12345行政服务热线35件、检察建议1件。接受人大开展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取得较好评价。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我局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全面解答群众关切的各种水利建设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水利信息,我局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1.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把信访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年来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2021年,办理案件2个。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接到行政诉讼案件1例,我局作为原告江苏中欧海兰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诉强制拆除房屋一案四被告之一,出庭应诉第二次庭审,案件目前已进入调查阶段,法院寄达的相关调查材料显示,原告所诉拆除行为实施主体为长江镇人民政府,水务局未参与拆除行为,我局提出了质证意见。

(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开展并完成了137个存量取水许可证的电子证照转换工作,做到严格数据录入、审核,确保证照信息与审批数据信息一致,努力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对江苏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中涉及我局的25个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应领尽领,实现监管行为全覆盖。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的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如皋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指标纳入我局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启动“八五”普法,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南通、如皋举办的专题讲座及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强化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行政许可、水行政执法等,广泛宣传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在江苏东部高速公路如皋服务区创建了“苏高速·茉莉花”节水型服务示范区,在如皋港闸管理所建设了水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在全市多个公共场所设置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栏,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意识;利用“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时机,在“如皋水务”、“水润皋地”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主题微视频新媒体展播(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一是履职尽责,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学习交流习近平同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以及新颁布的《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学法崇法、敬畏法律。

二是真抓实干,牵头推进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部署阶段工作。定期走访下属单位,听取各科室、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是服务人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明确党组分工,一级抓一级,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打造法治信访。2021年,我局无复议纠错率、应诉败诉率等情形,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度还不够大。多年来,我局一直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但宣传方式、手段及内容有些单一,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和知晓度还不够高。

2.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水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虽然我局定期开展水法律法规培训,但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个别法规政策的掌握还不够十分准确,在执法时无法完全解答执法对象的疑问。

3.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在政务公开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因缺乏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工作人员,在答复过程中不能很好的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要。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各级关于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科学决策、促进规范执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固强补弱,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学法用法意识。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政策解读,提高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结对共建、法律宣传日等有效时机,扎实推进法律“七进”;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向办事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水润皋地”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载体,定期发布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工作动态。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保障。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重点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及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开展好《长江保护法》和新颁布的《地下水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落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水质量,水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五)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做好管理权限赋予。全力打造如皋“如意”营商环境,密切协同,做好赋予或委托权力事项应放尽放,确保赋权事项下得去、下到位,

如皋市水务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