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如皋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4-01-22 16: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法治如皋建设规划(2021-2025)》和《如皋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网部门权力事项,落实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中介服务事项、证明事项等清单调整要求,同时,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事项服务,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简化审批流程,根据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落实惠企政策。持续做好水行政许可基层赋权工作,2023年共开展水行政许可5件,其中:取水许可4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件。

2.推进行政审批基层赋权。根据如皋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及乡镇赋权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4个事项进行跟踪指导,积极为各镇(区、街道)提供技术指导,及时解决赋权委托事项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023年,指导乡镇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85件。

3.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港工业园区辖区内的企业常态化推进区域评估报告成果共享,推动区域评估成果在涉水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应用,简化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7月,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直接应用如皋港工业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申报材料由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简化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二)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情况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季度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市法制办。截至目前,我局共保留《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如皋市农业水价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2个,申请废止《如皋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1个。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2022年度,我局印发了《如皋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皋水发〔2022〕184号),对水务系统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我局修订印发了《如皋市水务局合同管理制度》(皋水发〔2023〕128号),对任何以如皋市水务局名义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调查起草、合法性审查、审核签订、编号留存、合同执行、归档管理等进行程序管理。

2.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确保行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皋政发〔2019〕118号)要求,我局与江苏金皋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起草审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纠纷处理、信访事项及矛盾纠纷化解等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并接受服务质量考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教育全市水务系统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并将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融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另外,我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真正实现将工作监督权和成效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治水,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水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如皋市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得到有力实施。2023年,我局无执法责任追究案件。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多年来,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审和持证上岗等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在日常水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均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市级监督检查查和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日常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工作,遇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同相关部门联系,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凡涉嫌刑事犯罪,力求在第一时间向司法部门移交。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20件,其中主办件11,协办件9件;政协提案10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4件;答复12345市长热线受理90单;市域治理现代化平台受理工单10单;如皋市交办事项办件系统受理0单;集约化平台市长信箱受理4单;公开政务信息11条。积极开展诚信宣教活动,组织系统全体公职人员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并进行宣誓。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行政务公开,积极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全面解答群众关切的各种水利建设问题,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水利信息。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2023年,我局受理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有效答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1.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办理工作,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多年来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2023年,办理信访案件5件。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应诉工作。2023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七)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办理管理工作,做好新增证照的发放工作,坚决做到数据规范录入、审核,确保证照信息与审批数据信息一致,努力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能力。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对江苏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涉及我局的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应领尽领,实现监管行为全覆盖。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皋市水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任务、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方式,实现水利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3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2次检查,其中单一部门检查9次,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对25家单位分别开展了监督检查,所有单位联系正常、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后我局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回填和公示。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的情况

严格落实《如皋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不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局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我局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南通、如皋举办的专题讲座及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强化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行政许可、水行政执法等,广泛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水环境恶化、长江大保护等宣传;在全市多个公共场所设置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栏,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意识;利用“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在“水润皋地”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主题微视频新媒体展播(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履职尽责,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组织党组成员、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学习交流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学法崇法、敬畏法律。

二是真抓实干,牵头推进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部署阶段工作。定期走访下属单位,听取科室、基层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建议,及时了解掌握系统内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是服务人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明确党组分工,一级抓好一级,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深化信访工作,打造法治信访。2023年,我局无复议纠错、应诉败诉等情形,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组织开展了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能力提升工作,但工作人员执法时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及应用工作还有所欠缺,群众在某些违法行为方面的疑惑还没有完全得到根本性自主理解,日常处置违法行为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2.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在政务公开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缺乏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工作人员,在解答群众疑问过程中不能精准地满足当事人的相关诉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各级关于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科学推进行政决策,促进规范执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固强补弱,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法治保障。

1.加强人员学习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结对共建、法律宣传等有效时机,扎实推进法律“六进”;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向办事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水润皋地”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资源,定期发布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工作动态。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公开的审批原则,积极开展水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科学评估权力下放事项,积极做好对基层赋权事项办理的服务指导。深化“证照分离”,实施“跨省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推动证明城市建设,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4.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