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如皋市水务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17: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实施科室
  (单位)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1 对防汛责任落实情况、防汛设施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涉及防汛责任的企业 防汛责任、防汛抗洪措施、防汛物资准备、防汛通道畅通落实情况 5月至9月 现场检查 每月一次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水规〔2021〕3号) 生产建设单位 在建、改扩建项目涉河建设情况 6月至12月 现场检查 一季度一次 工程管理科
3 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水利部、交通运输部 《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水河湖〔2020〕 205号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长江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的单位 疏浚方案、长江河道砂石电子管理采运单制度落实情况等 6月至12月 现场检查 一季度一次 工程管理科
4 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四条;《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二条 生产建设单位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事中事后检查 6月至11月 现场检查 一季度一次 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