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如皋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南通和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认领如皋实施的水行政许可事项(共12项),细化完善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调整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同时,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等改革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满意。2022年,市级共办理取水许可5件、注销取水许可1件,取水许可变更2件,码头法人变更1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16件。

2.推进行政审批基层赋权。根据如皋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及乡镇赋权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5个事项实施赋权或委托,积极为各镇(区、街道)提供技术指导,及时解决赋权委托事项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022年,指导乡镇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61件。

3.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积极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印发《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成果应用的通知》、《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推动区域评估成果在涉水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应用,优化了涉水行政审批流程,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了政务效率,为我市营造了良好的水利营商环境。

(二)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季度对规范性文

件进行网上报备、年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要求,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市法制办。截至目前,我局保留规范性文件3个,《如皋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如皋市农业水价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2022年度,我局印发了《如皋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如皋市水务局合同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对任何以如皋市水务局名义(含建管中心)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调查起草、合法性审查、审核签订、编号留存、合同执行、归档管理等进行程序管理,有效推进我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确保我局行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与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录入法律顾问工作信息。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我局通过开展“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法治讲座等活动,教育全市水务系统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另外,我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真正实现将工作监督权和成效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治水,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水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如皋市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得到有力实施。2022年,我局未有执法责任追究案件。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多年来,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审和持证上岗等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全面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在日常水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均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市级督查和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日常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开展执法工作,遇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同相关部门联系,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凡涉嫌刑事犯罪,力求在第一时间向司法部门移交。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条、政协委员提案10件,答复12345市长热线受理60单、市域治理现代化平台受理工单14单、如皋市交办事项办件系统受理2单。全面打造诚信政府部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公职人员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全面解答群众关切的各种水利建设问题,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水利信息。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1.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多年来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2022年,办理信访案件3个。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结转上年度江苏中欧海兰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海兰公司)诉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行政诉讼事项,中欧海兰公司因不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苏 0691行初1115号行政判决,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4月30日,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认为:中欧海兰公司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七)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取水许可证的电子证照办理工作,开展存量纸质证照转换的同时,做好新增证照的发放工作,坚决做到数据规范录入、审核,确保证照信息与审批数据信息一致,努力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对江苏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涉及我局的25个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应领尽领,实现监管行为全覆盖。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的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如皋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指标纳入我局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南通、如皋举办的专题讲座及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强化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行政许可、水行政执法等,广泛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瓷公鸡、水环境恶化、长江大保护等宣传。在全市多个公共场所设置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栏,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意识;利用“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在“水润皋地”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主题微视频新媒体展播(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履职尽责,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组织党组成员、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学习交流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学法崇法、敬畏法律。

二是真抓实干,牵头推进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部署阶段工作。定期走访下属单位,听取科室、基层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建议,及时了解掌握系统内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是服务人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明确党组分工,一级抓好一级,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深化信访工作,打造法治信访。2022年,我局无复议纠错、应诉败诉等情形,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组织开展了“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定期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但工作人员执法时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工作还有所欠缺,执法对象的疑问还没有完全得到满意解答,容易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2.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在政务公开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因缺乏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工作人员,在答复过程中不能百分百满足当事人的相关诉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各级关于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科学推进行政决策、促进规范执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固强补弱,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加强人员学习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结对共建、法律宣传等有效时机,扎实推进法律“六进”;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向办事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水润皋地”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资源,定期发布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工作动态。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公开的审批原则,积极开展水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科学评估权力下放事项,积极做好对基层赋权事项办理的服务指导。深化“证照分离”,实施“跨省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推动证明城市建设,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4.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