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索引号: 711593658/2021-0007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内部
文号: 皋水发〔2021〕106号〔〕号
成文日期: 2021-07-24
发布日期: 2021-07-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烟花”台风期间在建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烟花”台风期间在建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1-07-24 15:45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水发〔2021〕106号

关于切实做好“烟花”台风期间在建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于7月18日凌晨2点,在台湾以东洋面生成,将于7月24日夜间到25日白天在浙江北部到福建北部沿海登陆,预计登陆时强度为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2-14级,35-42米/秒)。受其影响,24-27日我市将有较强风雨过程,因受风暴潮影响,预警等级为黄色。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烟花”台风期间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严格责任落实。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4.30”极端强对流天气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个弦,充分认识此次防汛抗台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分析研究台风给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和造成的危害,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问题,做早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二、紧盯重点关键,强化安全措施。要结合实际,紧盯在建水利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认真排查梳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整治到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度汛预案,紧盯围堰、深基坑、工程机械、边坡支护、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做好防涝、防淹、防滑坡、防触电等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各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落地,突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台防汛安全风险防范的有关措施,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物资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到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上报,同时做到快速、科学、有效处置。要认真做好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控制险情,避免事故扩大,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如皋市水务局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