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索引号: 711593658/2024-0001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内部
文号: 皋水发〔2023〕151号〔〕号
成文日期: 2023-11-28
发布日期: 2023-11-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3-11-28 17:11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水发〔2023〕151号

关于开展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站(所):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目前,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和省、南通市、市法宣办的要求,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法治成为如皋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法治如皋建设整体效能。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3.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5.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以及法治江苏建设的新进展新成绩。

四、活动时间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五、具体安排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国家宪法日当天或前后,以适当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二)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各站(所)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通过线下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民企”建设,推进企业涉水合规建设。

(三)参加第六届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第六届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氛围。

(四)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在“水润皋地”微信公众号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依托各单位户外电子显示屏、楼道LED屏等,突出人员密集区域,集中展播宪法公益广告和宪法宣传标语,营造宪法宣传的强大声势,扩大“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普及宣传。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引导群众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六)加强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普及宣传。积极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注重发挥公职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营造崇德向善、共建文明的新风正气,提高公民文明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各基层站(所)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时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方向,突出宣传主题。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住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抓住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力戒形式主义,增强宣传实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各站(所)要参照本方案认真进行策划,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开展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请于12月12日前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报局法制科,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

附件: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如皋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