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索引号: 711593658/2022-0013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内部
文号: 皋水发〔2022〕11号〔〕号
成文日期: 2022-01-21
发布日期: 2022-01-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2-01-21 09:34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水发〔2022〕11号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

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各科室、基层各站(所)、建管中心:

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水务局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月24日至2月7日。

二、检查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全面排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秩序,严肃查处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督促水利施工企业严格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对不符合建筑施工要求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停工整顿,消除隐患。

(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加强对水管单位落实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巡查监测、日常维修养护等情况的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检查如皋港闸、碾砣港闸履行过闸监督管理责任和船舶“六不过闸”执行情况,保证过闸船舶通航安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面排查有无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严格落实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各项规范、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四)燃气消防安全。全面排查整治所属建筑特别是出租房屋消防设施损坏失效、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采用彩钢板搭建建筑、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线、设备老化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燃气使用和涉及燃气管道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隐患,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各级领导、水管单位负责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问题隐患闭环。局领导及分管领导带头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镇区开展督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无盲区,于2月7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同时,注意留存督查图片资料、问题隐患检查意见表,于2月8日前送交局安监科。如督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局安监科进行专项报告。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科室、各单位要抓好“春节”期间及前后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科学果断处置,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附件:1.局领导“春节”期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水务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意见表。

如皋市水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