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11593658/2024-00009 |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内部 | ||||
文号: | 皋水发〔2023〕146号〔〕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水务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斗争工作方案 |
皋水发〔2023〕146号
市水务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抓好水利行业领域整治,
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严格线索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水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为水利系统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区部署要求上来,严打黑恶犯罪,严防“死灰复燃”。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全市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领导小组
为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任务向纵深发展,依法严厉打击水利行业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我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朱建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鹏飞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管 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小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佘亚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孙亮亮 办公室
孙春龙水资源和水保科(法制科)
隋勇 工程管理和监督科(行政服务科)
张晓苏 财务审计科(三峡移民办)
杨 蓉 河长制综合科
王 敬 安全生产监管科
王 建 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朱亚春 水费水资源管理所
肖海涛 农田水利试验站
徐 建 河道堤防管理所
孙福殿 焦港水利枢纽管理所
孙春龙 如皋港闸管理所
石小祥 碾砣港闸管理所
顾玉祥 如泰运河闸管理所
钱海晶 城北街道水利服务站
周小鹏 长江镇水利服务站
冒俊红 如城街道水利服务站
张宏亮 城南街道水利服务站
骆晨光 东陈镇水利服务站
吴 钧 丁堰镇水利服务站
王 鹍 白蒲镇水利服务站
薛 彪 九华镇水利服务站
徐小军 石庄镇水利服务站
张亚杰 吴窑镇水利服务站
丁 航 下原镇水利服务站
谢春焱 磨头镇水利服务站
丁 亮 搬经镇水利服务站
周冬兵 江安镇水利服务站
四、工作内容
强化水利领域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非法开采地下水等问题。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
2.河砂盗采等问题。负责长江如皋段水域采砂管理工作的总体筹划;组织日常执法巡查和集中打击,协调交界水域打击非法采砂行动;负责指定停泊点的建设与管理,对管辖水域内的采砂船舶实施集中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3.坚持每月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切实把排查线索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每月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非法采砂、防汛抢险、河长制、移民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容易出现黑恶案件的水利监管领域全方位、拉网式排摸线索,并在摸排工作中广泛告知扫黑除恶斗争举报联系电话,便于广大水利建设管理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核查上报,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防止由乱生恶、由恶变黑。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水利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要全面压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主体责任,切实营造“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主抓、专门力量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行动由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报告机制,每月报告涉黑涉恶线索。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紧紧围绕上级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集中时间和人员,采用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宣传、播出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如皋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