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审计局关于聘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社会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722号令)、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会计服务等入围供应商库的通告》(苏财购〔2019〕48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现就如皋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聘用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参与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咨询审核业务。造价咨询审核机构审核费用按以下标准计算:造价审核费用按净核减额的3.2%计算,审计局(审核中心)组织的复核费用按净核减额的1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二、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造价咨询机构,需为依法设立并取得合法资质,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司法等机关给予的处罚;符合委托项目的专业要求,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参与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审核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服从如皋市审计局制定的《如皋市造价咨询审核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办法》。
(三)须在如皋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不得使用住宅性质的房产),面积不小于150平米,具备审计所需各类办公设备。
(四)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6人(要求土建专业人员4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公路交通或水利等专业人员至少1名以上)。所有参与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审核人员必须为申请机构的正式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保。人员一旦确定,未经审计局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五)报名参与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及时,沟通顺畅,人员自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信息通知当天必须能响应并到服务单位。
(六)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
(七)本次聘请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参与审核服务应提供如下资料,其中影印件指原件扫描后的彩色打印件:
(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影印件。
(三)参与造价咨询活动的服务方案、各项内控制度及三级复核体系的详细说明一份。
(四)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操守廉洁自律承诺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税收缴纳证明)、在如营业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六)造价咨询机构造价人员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2月-2023年1月份)。聘请已退休具备造价师资格人员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其他证明材料。
五、符合条件的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均可到市审计局报名申请,经市审计局现场考察合格后,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地点:如皋市市民中心A502室。
六、市审计局每年对参与审核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依据考核结果,对中介机构实行优胜劣汰。
七、中介机构申请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提交时间: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7:00),联系人:顾宁华,王洪鹤;联系电话:办公室0513-87623821。王洪鹤手机18262501366。
电子邮箱:1204800284@qq.com
八、现场考察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
九、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的服务机构每年聘请一次,经考察合格的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均可参与本轮服务。市审计局将与其分别签订审核协议,其他具体事宜将在协议中明确。
如皋市审计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