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审计局
如皋市商务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调查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3号
来源: 如皋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11-22 10: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如皋市审计局自2018年4月12日至4月25日,组织实施了2017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商务局、财政局根据《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6号)及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年度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前期审核的基础上,联合向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出具初审情况报告,按省财政厅审批下达的指标文件拨付资金,有效地支持了外经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推动了我市商贸事业的发展。

(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17年度,全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共涉及211个项目,132家单位,涉及专项资金2459.0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50.07万元,2016年稳定外贸增长奖励517.20万元,本级奖励91.75万元。

(三)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2017年,全市发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灵活性,让资金更能切合实际发挥作用。

1.促进商务经济稳中有进。2017年度,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212.51亿元,同比增长27.5%,外贸进出口总额在全南通市占比13.6%,与2016年相比高出0.82个百分点。

2.促进电子商务繁荣发展。全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70%以上,年度交易额超千万元企业4家。2017年度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幅度达38%。

3.促进企业“走出去”稳步前行。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越南、泰国、蒙古等国项目工程;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印尼项目。

4.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磨头镇新港村开设了“华夏花卉超市”电子商务平台,创建了电子商务创业园;如城街道贺洋居2017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达6860.00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全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在促进实体经济培育新动能和提质增效、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充分发挥了引导和促进作用。但审计同时也发现在资金拨付环节还存在一些需加以改进之处。

(一)按项目分配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未按时拨付,涉及资金466.05万元 。

(二)按因素分配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未按时拨付,涉及资金432.92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专人专项落实整改,至2018年6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

如皋市审计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