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审计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2018)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如皋市审计局对全市2015年至2017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维修资金概况
我市从2001年7月1日起正式设立维修资金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处、城管局、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建代管专户归集此项资金,2012年至2013年先后合并到城管局进行管理。现行交存标准为:普通多层住宅(含公寓、别墅)20元/㎡、高层住宅(含带的多层)30元/㎡;多层非住宅30元/㎡、高层非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40元/㎡。
(二)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1.收支情况。
2015年至2017年末,收入合计19345.82万元;支出合计1017.53万元。
2.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末,资产类总计38395.90万元;负债类总计38395.90万元。维修资金账自建账以来,收入支出均未结转。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维修资金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还存在需要加以改进的方面。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2.部分维修资金未能专款专用。
3.提前支付质保金。
上述问题,城管局正积极采取措施整改。针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新的《如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皋政规〔2018〕7号)已经出台。
如皋市审计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