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至2020年如城街道
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用房移交及管理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2021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如皋市审计局对如城街道2018年至2020年房地产项目公共配套用房移交及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配套用房管理体制
房地产项目公共配套用房是指为保障住宅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依据规划开发建设的配套公共建筑,包括营业性配套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厕等非营业性配套用房以及教育设施(含幼儿园)、社区医疗卫生、社区养老设施、社区管理与服务(含菜市场)等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本次审计调查仅涉及非营业性配套用房中的物业管理用房,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中的社区办公用房、居家养老用房、菜市场及幼儿园。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非营业性配套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移交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实施管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交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属政府所有。其中社区办公用房及养老设施用房移交属地政府,由其履行管理使用职能;其他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移交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由其履行管理使用职能。
(二)配套用房建设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如城街道销售备案的共有2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1项目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2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共建设物业管理用房1.28万平方米,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1.56万平方米。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如城街道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能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和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同时,部分配套用房能按规定移交物业公司、所属街道或项目所在社区管理使用。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了部分配套用房未办理移交手续、违规改变用途等问题,需加以改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物业管理用房及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移交手续不全。
2.部分配套用房闲置。
3.部分配套用房被占用。
4.部分配套用房被改变用途。
5.部分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未申领权属证书。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各单位予以整改。
如皋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