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
采购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15:3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司法局(采购人)对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本市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参与申报。

一、项目内容

市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和考核细则见附件1。

二、服务期限

2年(期满后是否续约,根据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情况,由局党组讨论后确定。)

三、服务内容

聘请一名法律助理专职从事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辅助工作。

四、最高限价

每名法律助理法律服务费用最高报价不超过每年壹拾贰万元整(含保险费及相关税费,开票结算)。

五、准入条件

此次询价原则上面向本市律师事务所,并符合下列条件:

1.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拟聘用法律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

3.熟悉、了解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4.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评价方式

评价采取百分制,每项服务事项取得分最高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为候选人。评价内容为三项:1. 对拟派驻法律助理的评价(50分),2. 对律师事务所的评价(30分),3. 服务费用报价评价(20分)。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

六、文件领取

请于2021年 11 月19日-24日8:30-12:00;14:00-17:00到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如皋市行政中心政府楼618室)签字领取,联系电话 。

七、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地点:行政中心A6会议室。联系人:孙亚东。

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指派的法律助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表(见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报价表单独封装),上述提供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文件作为中标后签约的合同附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司法局组织采购小组对上述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内容不合格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七、结果确定

司法局成立采购小组,由局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对拟派驻的法律助理通过面试的方式予以评价,于11月26日上午10时对律师事务所和服务费用报价情况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予以评价。每项服务事项取得分最高的律师事务所确定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八、监督

整个招标过程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7658562。


                                                            如皋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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