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
关于征集如皋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布展方案的公告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要求,如皋市司法局拟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心一楼建设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并将市政法系统政治忠诚教育馆融入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如皋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布展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设计要求

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服务中心一楼,面积约726平方米。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分2-3年结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费、装修布展、多媒体设备、暖通新风系统等施工费用,设计费取费不超过整体施工费用4%。

2. 设计要求

本项目布展遵循“节俭、高效、环保、美观、创新”的原则,与市域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环境有机融合,整体装修板材须达E0级环保标准,油漆必须为无味植物油环保漆,布展方案要切实可行,尽量使用可随时更换新内容的展示方式和展示材料,并结合使用功能,合理分配展示空间,使形式与功能、空间有机统一。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参观流线、展示方式、展项内容、展示立面、室内装饰装修等。要求设计方案、概算编制、图纸绘制科学、合理、规范。

二、征集活动组织方式

1. 征集活动形式

本次征集采取公开形式。征集单位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司法局)信息公开、“法润皋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相关单位的咨询。

2. 征集活动时间、方案评审

初定2023年6月上旬举行方案征集评审会,各应征单位需提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设计成果提交内容建议》),并到场以PPT方式进行方案(含造价)阐述,每个方案阐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届时将由本单位代表、专家评委对方案进行评审,同时接受专家质询。经专家评审,确定1家设计方案入选。

为保证应征单位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别提醒应征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本单位预约。

特别说明:未入选方案不给予补偿。

三、应征设计单位的相关要求

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

(3)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与施工一体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单位简介、设计单位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

(2)设计单位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介绍,包括所有团队成员的专业资历介绍和本次分工安排。

(3)设计单位相关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设计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声明

1.方案参评单位必须是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方案参评单位承担。

2.凡参加本次方案评选的单位均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要求。

3.各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附则

1.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往来函电、文件和设计成果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原则上以第一名方案为中选方案,该方案设计单位为本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方案后续的优化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方案审查。

3.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如皋市司法局。

六、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如皋市司法局

邮编:226500

联系人:戴女士 冒女士

联系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603室

联系电话:0513-69963109

电子邮件:rgsfj@163.com

七、附件

1. 如皋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心一楼平面图

2. 如皋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布展大纲

3. 设计成果提交内容建议

附件1法治展览馆一层平面.pdf

附件2布展大纲.docx

附件3设计成果提交内容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