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
2020 年全市司法行政暨大调解工作要点
来源: 如皋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09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全委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以“统筹法治”成效服务全市大局,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能力、法治信仰培育能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刑罚执行治理能力“五大能力”建设,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筑牢法治基础。

一、以“统筹法治”新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法治建设推进体系

⒈强化统筹谋划,以“一体建设”推进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制定出台《如皋市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讨论制定2020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强化考核监督,确保“互联网+”监测项目评价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⒉组织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全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开展如皋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⒊紧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五项职责,构建以信息找问题、以问题抓督察、以督察促落实、以落实评成效的全链条动态统筹工作机制;完善联动机制,推动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召开各协调小组会议,履职尽责。

4.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政治生态监测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审计、综合考核相融合,制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督察。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指导,以国家督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在全面完成《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基础上,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评估,查找问题,发现短板,高质量、高起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下一个五年目标任务。

6.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健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网络。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清单细化分解任务。研究确定2020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家。

7. 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制发市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确定市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评估项目,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8. 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举行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做好各镇(区)、各部门法律顾问的备案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两法衔接专业委员会、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专业委员会、民商事和经济活动专业委员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引导市政府顾问在政府决策中发挥作用。

(三)优化“法治服务”护航发展

9.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扶贫、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加大兜底脱贫群众的“一对一”法律帮扶,解决因子女不赡养、权益保障不到位等致贫返贫,为扶贫开发项目产权确认、利益分配等提供律师、公证服务。

10.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发展动能转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坚持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平衡社会利益关系。加快推进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体系建设,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加强涉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针对劳资、债务等纠纷增多现状,特别是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为企业开展“法律问诊”,帮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1.加强法治调研,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并开展专项调研(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难点与对策研究、新形势下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问题研究)。

12.做优做强“法治为民”服务品牌,选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难点环节,制定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清单,努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二、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五大能力”

(一)提升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能力

13.深入实施规范行政执法“353”行动为抓手,推动备 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统筹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14.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年内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构建“三项制度”示范体系,培育规范执法示范点。

15.加强司法所执法监督工作研究,依托司法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收集、反馈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整治等,适时组织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探索开展执法监督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16.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明确复议案件的审查标准,制定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的审查要点。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对不当行政行为及违法行为的督办、纠错,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纠正违法共性问题。根据上级部署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二)提升法治信仰培育能力

17.落实“七五”普法规划,重点紧扣“323”普法责任体系落实,查漏补缺、提质增效。迎接省、南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分解落实任务,以市人大专项视察为抓手,围绕“四个一”(一批各具特色的三级法治文化阵地、一串创意鲜明成效显著的示范点、一套完整规范的台帐资料、一部突出反映我市“七五”普法成效专题片)做好迎查验收准备,确保圆满完成收官任务。

18.建立健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网络,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市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把普法与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要求、指标纳入法治建设考核。

19.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建立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联席会议、督查督办、年度述职“四项制度”,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实施“普法邮路”、“普法快递”工程。

20.深化法治社会“五大体系”建设,以法治乡村建设“四大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在组织、阵地、活动、队伍上全面有效对接。构建涉农配套制度、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依托村居“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收集群众法治需求。

21.打造沿江、沿运河的法治文化带,整合法治文化广场、街区等载体资源,打造法治文化景观集群。推广长江镇发展与保护、沿江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如皋长寿文化、盆景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内涵,创新打造法治文化小镇,年内新建成1个省级法治文化精品小镇。举办第14届法治创和谐文艺巡演调演。

22.加强与市文联、文体广电、教育局等单位协作,推进融媒体普法,推动“1+N”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传播,探索文旅、文教融合发展模式,开展“雉水名人普法”系列活动,做大做强“崇德少年法学苑”法治教育阵地,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实景课堂、实践基地,提升法治文化传播力。

2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程。动态管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启动基层“援法议事”创建活动,推动完善议事协商机制。完善基层治理规范支撑,营造守法诚信、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24.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两快”“两全”要求,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民意引领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重点针对“婴童产品维权一点通”“银色法学院-老年人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学课程加大产品推广,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式供给体系,不断提升群众的首选率、知晓率和满意率。

25.聚焦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指标“每万人拥有律师数”,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律师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采取过硬措施强力攻坚,落实推进行动方案,加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推进工作,该项指标2020年预期目标值≥2.3人。

26.持续开展“法润雉水·春风行动”。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行动,制定园区服务事项清单,研发专业性法律服务产品,通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等方式,年内实现各镇(区、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27.深化法律援助标准化品牌建设,以“六援”工作为主线,完善77项服务标准,推动试点成果转化。年内通过法律援助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验收。

28.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发挥;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将现场服务、线上服务、网上服务与掌上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全业务进驻标准,探索“智慧法律服务”新模式,加大无人律师岗、法律援助自助服务平台的推广投入,开发微信“小程序”,引导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缩小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

29.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对照《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落实量化考核机制。总结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取得成效、存在不足,迎接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调研。

30.强化公证预防功能,深化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司治理等类型的保全证据公证,做强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同时积极拓展金融、不动产等领域服务。建立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强化公证质量责任追究,完善质量防控体系。

(四)提升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31.全面推进非诉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加快建立“三纵四横”的非诉服务组织网络。对7种非诉化解方式制定工作清单,厘清种类项目、服务主体、受理方式、办理标准。分类制定纠纷化解全流程服务指南。构建“分级诊疗”纠纷化解机制,有序导引分流到相应非诉纠纷化解平台。

32.延伸调解组织网络,推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领域建立调解组织,打造涉企矛盾、婚姻家庭纠纷、消费纠纷、退役军人服务等特色调解品牌。推广下原镇“兰馨调解工作室”经验做法,个人调解工作室每年化解纠纷不少于80件。

33.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推广“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化解机制建设。探索“证据备忘录”“无争议事实清单”,强化与法院对接合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现各类方式之间流转互通和结果互认。

34.持续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针对劳资、债务等纠纷增多现状,特别是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更多运用调解手段实现双赢。加强涉军、涉教等重点群体、敏感领域矛盾化解,实行重大案件专班式、代理式、分级式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

35.打造智慧调解平台,深化《调解面对面》媒体调解品牌,在具备条件的调解组织建立网络视频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网络调解服务。依托无人律师岗、“12348江苏法网”及“微解纷”小程序、司法局公众号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并有效运转

36.推行“以案释法”,开展“大调解宣传月”“非诉服务宣传周”等宣传服务活动,按照“谁调解谁编写”的要求,加强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相关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力争司法部调解案例库录用。

(五)提升刑罚执行治理能力

37.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考评管理办法》。

38.加强一体化平台建设,强化刑罚执行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实现办理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交接等业务线上流转、数据实时归集。从文明规范执法入手,认真执行执法证据保全、情况通报和联合帮教等制度,加强对刑罚执行信息的采集、互动、应用。

39.实体化运行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基地等平台,建成长江社区矫正分中心,提升特殊人群教育矫正、帮教就业工作成效。贯彻落实《江苏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对照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抓好落实。落实《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实施办法》,提升后续照管工作质效。

40.组织实施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程深化提升年行动,对照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菜单式”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模式。组织司法所申报南通市矫务长制度试点单位,推行矫务长、矫务员、矫正小组其他成员、网格员的“一长三员”工作机制。

41.深入推行个别化、项目化矫正,制定动态针对性个案矫正方案。加强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和涉黑涉恶未成年犯教育矫治力度,着力打造教育矫治品牌项目。深化智慧矫正建设,落实社区矫正“一网三通”,推行网上矫正、线上监管等,推动工作转型升级。

4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一十百千万”行动,持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强化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和矫正,加强律师代理案件指导监督,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三、为在新起点上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43.坚持“首题必政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形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基层党支部集中学、党员个人自觉学的经常性学习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干部在线学习,加强“学习强国”APP平台的推广使用,每月通报“积分排行榜”。组织参加省厅网上学院学习考试,落实雉水在线网上学习任务,确保参学率、考试合格率100%。

44.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继续依托高校办学的方式,统筹安排党性教育、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办好司法行政年度培训班。注重分层次分条线开展教育培训,抓好分类培训和按需培训,鼓励激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45. 着力夯实支部建设,加强支部工作计划管理,开展特色支部活动,推行“每月政治学习日”制度,积极推进机关支部与司法所党支部、律师行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健全支部工作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完善“党建六化机制”,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突发事件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党组织、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司法所建立独立党支部。建立律所“党建”与“所建”同步推进机制,深化党建1234工程,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

46.充分发挥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作用,修改完善局机关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持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行“四不两直”制度,多到困难较多、矛盾集中的司法所开展调研帮助解决难题,助推工作落实。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加大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有针对性开展主题法纪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队伍纪律严明、 行为规范、作风优良。

47.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选树,组织表彰全系统三个“十佳”和创新破难奖,积极培育、申报全市改革创新奖,深入宣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司法所等一批先进典型,继续选树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48.围绕信息主导实战,按照司法部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提升年”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完善“四色预警”响应处置机制,拓展“1+4”研判机制和“2+4”勤务模式,提升指挥中心统筹实战能力。

49.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推进“一所五站点”全覆盖,完善司法所运行规范,打造“211工程”即再造2个大型司法所(白蒲、长江)、一个中型司法所(石庄)、一个小型司法所(下原)新样板。

50.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举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作用,指导提高行业自治和自律水平,提高行业管理的专业化能力,提升街道乡镇村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满意度。组织培训提升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两支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