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
如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为进一步充实协会工作力量,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办公室综合岗1名:从事协会文秘、宣传、信息化工作及来信来访。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1.与主管机关、市基协理事会、基协各专门委员会、党委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涉嫌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方面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其它原因不得报名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如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717200270@qq.com,邮件标题名为“如皋基协招聘—姓名”。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基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由协会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由协会进行综合评定后定岗。相关待遇参照机关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如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96601100,联系人:宋卫国。


                                                如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