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
中共如皋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7-05 10: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1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28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推进整改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迅速行动,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3月28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把市委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2类39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延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调处中心副主任狄邦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19年4月1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主动认领问题,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对牵头整改问题进行研究,深入分析查找具体问题,整改过程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39个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35个,其余4个问题正在继续落实到位。

二、狠抓措施落实,整改成效明显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发挥党的全面领导作用不够明显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对新修订的《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强化制度管事、制度管理意识。议事按照参会范围通知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参会,党组成员分别表决,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3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严格执行《市司法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暂行办法》,局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等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定位,注重体系化运作、协同化管理,真抓实干,注重实效,重点做到“七个加快”,打好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仗;二是深化发展“枫桥经验”,以“四强化四提增”举措,巩固现有优势,放大调解品牌,精细管理指导,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2019年5月,南通市司法所建设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三是立足重组后的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重大风险防范、法律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法律服务团作用。研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建立法律顾问扶贫专家库、开展“绿色法治宣传”“环保行政执法监督”等行动,做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四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走帮服”活动,实施“1+2+N”工程。即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系统,司法局、律师行业两个支部联建互促,党员干部、党员律师自主落实N项法治举措,面对面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充分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严格执行《2019年全市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上半年,已组织6次集中学习,2次专题学习研讨,2次知识测试,有力提升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对未按个人实际情况撰写材料的党员,责令深刻反思,认清错误,在所在支部作深刻检讨并重新撰写相关材料。5月29日,市司法局召开“严肃党内生活”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生活”重要论述,各科室、处负责人交流学习体会,持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每年党组会至少2次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形势,明确努力方向。5月10日,邀请市社科联副主席、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吴华同志开展专题辅导,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市司法局舆情处置预案》,加强网络信息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网上信息传播行为。

印发《2019年网站、新媒体、网上舆论工作管理及考核细则》,各科室、处确定一名兼职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员,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信息进行处理、引导。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牢牢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中。二是局党总支下发《市司法局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机关、调处中心党支部结合工作特点,分别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按照计划认真开展年度党建工作。

6.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二是统一规范党建基础档案材料,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建活动记录等方面完善档案资料。机关支部、调处中心支部分别由局机关、调处中心专职人员管理党建档案资料,随时补充完善。三是4月18日,召开高质量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本次民主生活会做到准备充分,有深度、有辣味,既红脸又出汗,达到了相互帮助、整改问题、触及灵魂、增进团结的目的。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如皋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充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高标准、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增强组织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五是执行“主题党日+党费日”制度,把每月的主题党日定为“党费日”,按时定期足额收缴,形成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每个季度均向党员公示党费的收缴情况。

7.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1日,市调处中心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全体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与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情况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对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财经纪律整改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智慧党建云平台及月度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如皋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如皋市公务用车管理补充规定》以及《市司法局公务出差、公务用车补充规定》等文件,让制度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一律先审批后用餐,加强财务报支审核,每次公务接待票据必须附有来函(来电)、审批表、接待清单、来宾及陪同人员名单。三是规范公务出差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务出行规范、高效。四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市相关规定。对因会计记账漏记的应扣减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目前正在会计审核制表,在内部公示后将于7月份从各人工资中扣减,缴入财政账户。五是对个别不符合要求的接待费用,经办人已经清退,分管领导对其提醒谈话。超标报支的自备车费用、超标发放的交通补贴费各1起,相关人员已经将费用退交财务,审核人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了问题剖析。

9.“‘四风’问题盯防不力”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实施《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每月汇总科室、处下沉司法所工作统计表。二是制定《市司法局会议制度》,执行会议报批手续,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坚决把会议数量压减三分之一以上。三是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程序,建立发文目录登记册,专人负责文件审核等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风险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3月15日、6月4日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如皋市公证减免制度,新制度对减免情形、减免权限予以明确,最大限度的防止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二是严格执行减免制度,大额减免未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予减免,同时将减免审批表纳入公证卷宗。三是对反馈的违规改变外出程问题进行核实,对违规报销的金额责成退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严格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少力度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局机关、调处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班子成员每季度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认真梳理“两个责任”内容,结合班子成员分工,要求局班子成员在共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一人一单,将“两个责任”内容细化、措施具体,着力解决责任清单雷同的问题,破解责任虚化与空转难题。三是把谈心谈话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把党风廉政教育提醒作为必谈内容,认真坚持全方位、多层次、高频度的开展,扎实推进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

12.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通过内部办公平台,组织学习包括《市司法局采购管理制度》在内的四项财务内控制度,加强采购行为的规范管理,强化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采购效率。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费用报销,规范重大项目和大额支出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强化审批流程管理,确保程序规范、手续齐全。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步工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思想不松、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全部到位、不留死角。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7651119;邮政信箱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A626;如皋市司法局政工科;电子邮箱rgsfjjc@163.com。

                                                              

                                                              中共如皋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