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黄冬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职称管理助推人才兴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设置是按照皋办发﹝2010﹞104号《如皋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进行设置的。现阶段取得高、中级职称的人员逐步增多,但岗位设置又呈“金字塔”式的岗位设置,使得部分取得高、中级岗位职称的人员不能全部聘用到高、中级岗位上。我市在岗位设置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首次设岗时的0.8∶4∶5.2逐步过度到1:3:6。各事业单位都严格按照上级岗位设置的要求,控制好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0号文件)提出,要结合基层实际,突出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拓展乡村教师、卫生人员、农业一线技术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的发展空间,推动基层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相融合。推进基层事业单位定向设岗和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让基层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目前,岗位设置的比例变动无政策性文件依据。我们正积极与南通市事管处沟通汇报,并寻找参照周边县市的岗位设置情况,探讨岗位设置的比例是否能适当的进行调整,特别是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能够进行调整,解决一部分人员已经取得中级和高级职称却无岗位可聘的问题。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