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如皋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8-24 10: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女职工生二孩、三孩,单位有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四、补贴程序

提交《如皋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花名册》等材料。线下办理的通过市就业服务窗口现场申请,线上办理的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申请。市人社局按季度汇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政府网公示后发放。

五、办理规定

(一)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12个月内自主申领。

(二)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等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