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16: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如皋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皋委发〔2010〕2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划出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3.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5.加强在全市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参与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制订职工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对职业培训机构与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依法行使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制订全市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及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省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研究制订本市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的相关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中央、省和南通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军转干部安置后政治、生活待遇政策的贯彻落实。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农民工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研究制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申报、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