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周建国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来源: 事管科 发布时间:2022-01-21 16: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周建国(身份证号:320622196201****99),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认定。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周建国于1979年8月进入原如皋县车马湖商业总店工作,2000年12月离开单位。该同志提供了1979年8月13日同意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登记表》,车马湖商业总店《一九七九年十月末干部、固定工人花名册》,1985年7月原如皋县劳动局《土地工户口、粮油迁移花名册》,1989年车马湖商业总店《企业单位职工职务变动工资待遇变动审批表》,1990年6月车马湖商业总店《执行国发(89)83号文件企业职工浮动工资转为标准工资审批名册》,1993年9月如皋市薛窑区供销社商政组《如皋市一九九二年度企业职工考核晋级花名册》,1993年11月如皋市薛窑区供销社商政组《如皋市一九九三年度企业职工调整起点工资标准花名册》,如皋市车马湖商业总店《如皋市一九九五年度企业职工提高工资标准、岗位技能工资晋档晋级花名册》等。经与公安机关核实,该同志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9年8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 87199056、87286023。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