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王文国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王文国(身份证号:320622196305****13),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王文国于1981年2月招工进如皋县毛巾厂工作,系固定工,1988年12月调如皋市车辆厂工作,1996年3月离职。提供1981年新招工人花名册,1981年正式录用工人花名册,1985年毛巾厂调资花名册,1988年人事调动通知书、介绍信,1993年如皋市车辆厂调资花名册。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记录。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1年2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人社局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19976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