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周建生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周建生(身份证号:320622196512****90),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修订〈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2024〕8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周建生于1980年10月因土地征用进如皋市食品公司工作,系临时工,1986年5月改固定工,1995年9月离职。提供了1980年《征用土地工花名册》,1986年《临时工改为大集体固定工花名册》,1985年、1992年、1993年工资晋级花名册各一份。1993年1月至1995年9月在如皋市食品公司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1980年10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人社局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19976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