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蔡旭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蔡旭(身份证号:320622196305****93),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蔡旭于1980年8月招工进如皋县白蒲针织鞋帽厂工作,系固定工,1993年4月调蒲西液压件铸造厂工作后离职。提供1980年新招工人花名册,纺织工业公司人事介绍信,1981年正式录用工人花名册,1980年、81年、82年、83年、84年、85年、86年、87年、88年、89年、90年、91年、92年工资表各一份,1992年8月工资审批花名册,1993年3月离职通知书,1993年4月调动介绍信。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记录。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8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人社局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19976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