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张平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张平(身份证号:320622196511****58),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修订〈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2024〕8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张平于1983年1月因顶替进如皋市东陈综合商店工作,系固定工,1993年12月离职。提供了1983年《招收退休、退职、死亡职工子女审批表》,1983年《关于录用退休、退职(死亡)职工子女的通知》,1983年《关于录用退休、退职(死亡)职工子女试用鉴定表》,1985年、1992年工资晋级花名册各一份。1993年1月至1993年12月在如皋市东陈综合商店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1983年1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人社局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19976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