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我市企业社保补贴、引才奖励和就业资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 如皋人社 发布时间:2018-12-06 14: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皋委发〔2018〕24号)、《关于对企业引才用才进行奖励和对引进人才进行生活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皋委人才办〔2018〕4号),请各镇(区、街道)、相关企业及时组织做好2018年度我市企业社保补贴、引才奖励和就业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辖区内,2018年度从如皋市外引进人才需符合下列类型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相关奖励。

1.引进的人才年薪不低于12万元,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或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企业可申请社保补贴和引才奖励;

2.引进2017年、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如皋籍困难家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企业,可申请就业资助。

二、奖励标准

1.社保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的企业,为人才缴纳的社会保险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补贴包括企业为人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不包括人才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引才奖励:给予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给予引进全日制硕士生或高级技师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3.就业资助:给予引进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00元/人;给予引进如皋籍困难家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800元/人。

三、申报材料

1.如皋市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社保补贴申请表;

2.如皋市企业引才奖励和就业资助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证明复印件;

5.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人才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纳税证明、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7.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为人才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8.户口本、城镇低保户家庭低保卡、农村特困家庭镇村证明等。

四、相关要求

1. 各镇(区、街道)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申报无一遗漏,并在规定时点集中报送申报材料。

2.企业要研读申报文件,按下列顺序装订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证明;

(2)社保补贴和引才奖励申报材料(一人一册):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工资纳税证明、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企业为人才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资助申报材料(一人一册):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户口本、城镇低保户家庭低保卡、农村特困家庭镇村证明等(申请吸纳困难家庭应届本科生就业资助需提供此项材料)。

3.企业将分项申报材料报辖区镇(区、街道)初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由镇(区、街道)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提供附件1-3电子档。

4.本年度企业社保补贴、引才奖励和就业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锋 金晔 ,电话:0513-87289302,地址:如皋市解放中路市民服务中心A0212,邮箱:rgrczx@126.com。

附件:

1.2018年度如皋市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保补贴申请表

2.2018年度如皋市企业引才奖励和就业资助申请表

3.2018年度如皋市企业社保补贴、引才奖励和就业资助申请单位名册

4.《关于对企业引才用才进行奖励和对引进人才进行生活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皋委人才办〔2018〕4号)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5日

附件1-3:2018社保补贴引才奖励就业资助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皋委人才办〔2018〕4号关于对企业引才用才进行奖励和对引进人才进行生活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