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汪汉平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汪汉平(身份证号:360422196106****13),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汪汉平于1979年9月以国营江州造船厂职工子弟安排至江州造船厂工作,1979年12月从江州造船厂入伍,1984年1月退伍,退伍后安置原单位江州造船厂工作。2005年,江州造船厂改制为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汪汉平工作至2006年10月,后调至江苏熔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至2012年9月,下岗失业。提供了江州造船厂关于汪汉平工作经历的证明,退伍证复印件,1985年、1986年、1987年、1990年、1991年、1994年工资表,江西瑞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登记卡、关于转移接续问题的情况说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2006年干部调动工作审批表。1995年10月至2006年11月在江西参保缴费、2007年1月至2012年9月单位正常参保缴费,2012年10月至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9年9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8719905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