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冯华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冯华(身份证号:320622196310****33),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冯华于1983年4月因被征用土地安排进如皋县高压电器厂参加工作,1986年6月改固定工,2002年12月下岗失业。提供了1983年征用土地工花名册,1986年改固定工花名册,1992年、1993年、1996年调资花名册各一份。1993年1月至2002年12月在如皋县高压电器厂正常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1983年4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人社局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19976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