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洪建军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养老科 发布时间:2025-10-20 10: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洪建军(身份证号:320622196510****10),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修订〈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2024〕8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洪建军于1987年7月南通纺织学院毕业分配进如皋县丁堰纺织厂工作,系固定工,1997年8月辞职。提供了1987年《干部调动介绍信存根》、《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1989年、1992年、1993年、1995年调资花名册各一份,1997年《干部绝对减少名单》。1993年1月至1997年1月在丁堰纺织厂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1987年7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286023。人社局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19976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