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关于李小平工龄认定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养老科 发布时间:2020-05-15 16: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李小平(身份证号:320622196002****95),男,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李小平于1980年9月顶替其父亲至原如皋郭园合作商业总店工作,2000年1月离开单位自谋职业。该同志提供了1980年8月《关于招收退休、退职、死亡职工子女的通知书》,1986年、1987年、1988年、1991年工资表,1998年、1999年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1985年、1990年工资调整审批花名册。1995年1月至12月、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单位正常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李小平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9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12333、87286023、8719905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