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8-15 16: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如皋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如皋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58号)要求,加快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规范,助力全市新一轮高质量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助力营造平稳健康政策环境

(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主线,聚焦推进产业发展、城市更新、债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

(二)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的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三)及时公开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积极引导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二、助力建设繁荣有序市场生态

(四)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规范健康的市场环境。

(五)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时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和解读,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六)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围绕《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关于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稳定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建设应用好“惠企通”平台,全力打造“万事好通 如皋如意”品牌,开展送政策上门、进园区等活动,全力服务助企纾困。

三、助力推动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依托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强化制度落实。

(九)强化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工作,精准推送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十)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更新工作,继续深化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融合,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四、助力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

(十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全面落实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夯实发布审核责任。有序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建设,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十二)推进政务公开平台互融互通,以网站为基础,加强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的互融互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智慧化、移动化、便利化水平。重视政务信息梳理、分类、制作,推动政务信息“一次采集、多种生产、多元发布”。

(十三)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完善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采取视频、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予以解答。

五、助力提高政府法治建设水平

(十四)巩固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十五)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

(十六)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七)推进重要政策公开全链条管理,重视意见征集、规范解读程序,丰富解读形式、拓展发布平台、加强政策后评估。常态化开展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内容,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媒体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效果。

六、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十八)切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九)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业务科室(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十)加强监督考核,对涉及的重点任务,细化任务要求,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日常检查工作,并对照上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对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将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