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皋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14: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gao.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如皋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7623013(传真)、0513-87623014;通信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1114。邮政编码:226500;电子邮箱:rgs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1.2022年国办、省办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2022年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把保密审查关,做到及时公开,准确公开、安全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规范教育管理、加强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组织常规数据和关键领域数据的发布和解读。

2.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教育局积极参加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建设,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教育宣传平台,加强教育改革的思想引领与信息服务,及时公开最新政策、最新文件,将幼儿园、小学、初中施教区招生,中考、高考以及教育收费等热点、重点事项的政策、办事流程等进行信息公开。加强教育舆情研判与应对,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切实做好舆情引导工作,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教育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认真落实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接受依申请公开共3个,涉及到信息保障、招生考试、办学许可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政快递寄出答复。为确保申请的有效答复,教育局主动联系申请人仔细审核申请需求,紧扣申请人要求进行答复,确保数据口径的合理、规范。对不属于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申请人提供申请方向。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应当包括的事项目录逐一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公开事项目录不遗漏。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主动收集各科室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内容、保密双重审核。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优化信息发布标准化流程管理。根据在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科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栏目设置,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处室,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市政府网站教育局端口及“如皋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持续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市统一部署,教育局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科学设置栏目,明确各处室职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对政策文件等数据主要发布版块进行进一步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教育信息的需求。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开展网站和新媒体排查,重点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平台素材、留言、消息三个板块的管理,实行“每日监测,每周更新”。加强对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监督,督促保质保量做好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8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根据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信息需进一步全面、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信息公开意识,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如皋教育发布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布,使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优化微信公众号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