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供销总社 发布时间:2024-01-04 16: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督查,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等。同时与相关媒体、网络平台合作,全年发布各类新闻50余条外宣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2023年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定专人管理集约平台,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规范。同时围绕农产品产销对接、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报纸、网络平台等媒体积极主动发声。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严格按照市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建设集约化要求,不单独建立部门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如皋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我单位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每月通报各科室信息录用情况,推动各科室及时宣传供销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和成功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信息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社将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