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01-03 14: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要求贯彻落实2023年国办、省办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机关服务质量,提高工作程序透明度,增强了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依托“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依申请公开系统,集中管理我委的公开信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并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建立了“健康如皋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定期对外进行推送和公布相关信息。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承办机构,法规科协助配合,统一扎口管理公开信息,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依法、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并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

对政务服务平台涉及我委的8类、251个标准化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维护,及时完善办事指南、办理环节和办理材料等信息,并按照规定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栏目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3年,我委共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4条。通过“健康如皋微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40期804篇。今年以来信用(南通)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信息900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5条。收到依申请公开4起,按期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1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例如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公开未做到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二是与群众互动功能不够完善,表现在群众意见无法及时有效的被了解;三是部分科室工作人员主动公开部门信息意识不够积极,常常推迟发布公开信息。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完善群众互动功能,提高群众参与积极度,强化机关人员主动公开部门信息意识,共同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稳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