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1-03-26 16:2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

2021年2月9日

二、背景依据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20〕16号) 、《南通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2016-2025年)》、《关于切实做好 2021 年林业工作的通知》(通绿办〔2021〕1 号)、《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1﹞8号)

三、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四、概念解释

绿化造林是在无林地上建立新林的生产过程。

五、执行口径

本实施意见为我市2021年各项林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操作方法

各镇(区、街道)根据下达的绿化任务,组织专人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造林规划,将任务落实到村、组和具体地块,准备好资金、联系好苗源、落实好人员,进一步健全造林绿化投入机制、管护机制,确保造林绿化任务的圆满完成。

七、文件的主要内容

1.高质量构建绿色生态廊道。以沿江生态廊道建设为骨架,系统构建沿路、沿水绿色生态廊道。

2.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202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积极开展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义务植树活动。

3.持续提升绿美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美乡村建设活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治.

4.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持续完善集体林权改革。加强森林督查,抓好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新造林管理,着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及时做好森林覆盖率、林木覆盖率年度监测工作。

5.切实保障林业生产安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森林防火无小事”的行动自觉,认真履职,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警预防各环节工作,力争继续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

6.全面推行落实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细化推进方案,全面推进林长制建设。

7.着力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认真贯彻《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严格履行湿地保护职责,加强辖区内湿地的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

8.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全国人大相关《决定》,扎实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

八、落实的措施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发动、落实资金配套、注重统筹协调、严格考核奖惩。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