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污染攻坚任务要求,我市近日制定了《如皋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方案》方案,并组织实施,为便于理解和组织实施,对该方案简要解读如下: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其目的在于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大对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市餐饮油烟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整治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市环保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督促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坚持“谁污染、谁治理”:餐饮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置专用油烟排风管道,禁止油烟直排,排气烟道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准入条件: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新(改、扩)建餐饮项目需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油烟排放口的高度、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等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杜绝露天烧烤:加强管理,依法取缔非法临时经营点,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设施。
五是重点单位重点监控: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基础上,还需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置规范的油烟监测口及监测平台,确保管理部门实时掌握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洁度、风机的运行状态等信息,提高对油烟排放的监管效率。
方案明确了整治时限,要求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餐饮油烟治理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