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0-30 09: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深化平安如皋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如皋市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6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1号)和《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169号)等文件。

三、工作目标

建立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治、救助保障机制,为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提供全额救助。有效预防和减轻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家庭和自身造成危害,促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功能,回归社会。

四、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如皋市户籍;

2.已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具有肇事肇祸倾向、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五、定点救助医院

目前我市享受低保、五保补助待遇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原则上由如皋市江滨医院进行救助;其他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进行救助。

六、肇事肇祸或有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由谁负责送医院救治?

1、对身份明确且有监护人的肇事肇祸患者,由监护人为主送到定点救助医院,所在村居协助;

2、对身份明确但无监护人的肇事肇祸患者,由所在村居为主负责送到定点救助医院;

3、对无法查明身份的肇事肇祸患者,由公安机关送到定点救助医院并签署应急处置单。

七、肇事肇祸或有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1、对公安部门转送的患者,由定点救助医院凭应急处置单到市残联进行确认。

2、对监护人自行送诊的救助对象,由监护人凭定点救助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残联办理确认手续。

3、市残联对经过确认的所有患者开具免费住院专用审批单(一式两份,市残联、定点医院各执一份)。

八、救助对象1个治疗期结束后是否继续救助如何评估、办理手续?

对符合免费住院的患者,在完成一个结报周期后由两名精神科专科医生对其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对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出具病情证明,监护人凭病情证明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残联办理继续免费治疗的审批手续。

九、肇事肇祸或有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个人是否需要承担费用?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渠道规定支出,不足部分由政府专项资金予以解决,个人不承担住院费用。

原文链接:http://www.rugao.gov.cn/rgsrmzf/szfbwj/content/d4400fa1-4811-4ce6-b4bc-4ae721f30f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