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6月上旬,上海合作组织2018年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我国举办的重要主场外交活动,意义重大。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市属于峰会空气质量保障管控区。
问:办法出台的时间是什么?
如皋市于2018年5月30日制定了《如皋市保障上海合作组织2018年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问:办法出台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推进如皋市空气质量改善,确保保障时段内我市细颗粒物(PM2.5)指标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序时。
问:办法出台的保障时段是什么?
5月30日至6月12日
问:办法出台的管控要求是什么?
(一)严控火电热电企业(含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废气排放。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和监管,提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水平,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全市已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其废气排放必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其废气排放必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严控煤质。保障期间,全市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抓好工业源管控。加大对全市现有燃煤锅炉、废气焚烧炉、固废焚烧炉等废气排放单位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无组织废气收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偷排直排行为,是否做到达标排放。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对现有燃煤锅炉加强监管,对已淘汰的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严禁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督促各类建筑工程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市政工程工地的围挡应做到应围尽围;施工便道和供社会通行的便道,应及时洒水,洒水降尘每日上午、下午各不少于2次,保持路面无浮尘;加大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力度;暂不施工路段应采取绿化或覆盖的措施。对未落实抑尘措施的施工工地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责任单位:市建工局)
(五)强化道路抑尘措施。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机扫和洒水频次,根据作业温度要求,晴好天气主次干道每日机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得少于3次,夜间洒水1次。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渣土临时堆场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六)加强对拆迁地块及拆迁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对拆迁地块应采取全封闭围挡、覆盖等措施,长期不施工的地块应进行绿化或硬化。拆迁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洒水抑尘,防治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七)加强交通、水利工程和港口码头堆场的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其物料堆放和装卸的控尘、抑尘措施。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对生产经营现场和港区道路每日不少于2次冲洗。(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港口局、水利局)
(八)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完善五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按要求开展巡查,以保持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为目标,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而引起的雾霾天气。(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九)禁止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和落叶等。要强化重点时段巡查,划分好控烟“责任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果断地处置各类露天焚烧现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十)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在我市长三角区域核心港口船舶排放控制区,全面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低硫油,或连接岸电、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代替措施。禁止船舶在内河水域使用焚烧炉或者焚烧船舶垃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港口局)
问:办法出台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保障期间与全国高考时间重合,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给予支持,对违反方案要求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或拨打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