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镇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1-05-25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2021年5月10日

二、背景依据: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5号)及《南通市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通住建物〔2021〕83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的意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7”福建泉州、“8.29”山西襄汾等坍塌事故教训,坚持条块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为开创“强富美高”新如皋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目标: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整治态度,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对既有房屋逐幢排查、建档立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分级整治各类隐患,突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危房治理属地责任以及产权人主体责任,加强既有房屋日常检查、排查、巡查,加快完善既有房屋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五、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推进体系,成立全市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协调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区、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各部门和单位均明确专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专人负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竖向到角,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摸排,对既有房屋排查做到底数清、数据明,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目标任务

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整治态度,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对既有房屋逐幢排查、建档立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分级整治各类隐患。

(三)排查重点

1、园区、厂房、宾馆、酒店、商场、菜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

2、2000年以前老旧房屋、砖混结构建筑;

3、群众多次反映或投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4、既有房屋外立面墙砖(幕墙)安全隐患排查。

(四)责任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2、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教育、卫健、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体育、交通运输、商务、民政、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建筑的排查整治。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3、市住建局负责对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五)时间安排

1、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5月)

2、排查建档、评估筛查阶段(2021年5月至6月)。

3、分类治理阶段(2021年7月至12月)。

4、常态管理阶段(2021年12月以后)。

(六)工作要求

1、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

2、全面排查,实施重点推进。

3、健全机制,落实常态监管。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城镇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