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7-10 11: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修订《预案》的背景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而于2009年5月由原质监局编制实施的《如皋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做法和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形势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当时的《预案》并没有由市政府印发、而仅是由质监局颁布实施的一个部门预案。根据《特设法》,政府层面也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基于此,我局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预案》的依据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特设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我局在部门预案《如皋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江苏省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南通市特种设备安全特发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实际状况,修改和完善了全市特种设备事故预案,形成了《如皋市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修订《预案》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多次聘请了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专家一起进行研讨论证,并借鉴一些地区的典型预案,在此基础上修订了《如皋市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18年5月14日行文上报市应急办审核,并向市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城建局、财政局、消防大队、卫计委、交通局、环保局、民政局、气象局、总工会、市新闻中心、电信如皋分公司、等14家单位征求对《预案》的建议和意见,共收到3条修改建议。按照市政府应急办的审核意见和各部门的修改建议,综合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的法律依据,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如皋市市监局党委会讨论通过,最终形成《预案》。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全文共八章三十八个条款,另附一个附件:《如皋市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体系通讯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由我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时,由南通市政府按照《南通市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二)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职责。《预案》明确由市政府成立如皋市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市监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应急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中心、电信如皋分公司及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监局,由市市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明确了预案分级启动程序。《预案》明确发生一般以上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市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较大突发事故,及时报请南通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四)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预防、报告和处置事故的职责。《预案》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单位是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处置主体,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和迅速报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明确了事故应急处置的内容。《预案》明确了市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收集现场信息,封锁事故现场,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探测及控制危险源,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协助事发地镇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相关建议,清理事故现场。

(六)明确了事故的社会救援。《预案》明确了在事故发生后,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明确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动员有关人员和调动有关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七)明确了事故救援的安全防护。《预案》明确了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应配备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处理事故现场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八)明确了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预案》明确了政府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用于组建专家队伍、组织事故演练、对安全人员进行培训及购置仪器设备、抢险工具、交通工具、人员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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