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富民增收2018年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来源: 如皋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14 14:5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发文日期:

2018年5月12日

二、背景依据:

2018年初,江苏省富民办、南通市富民办分别出台《2018年全省富民增收年度工作要点》《南通市2018年富民增收工作要点》。如皋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陈晓东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丁峰副市长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照江苏省《2018年全省富民增收年度工作要点》和《南通市2018年富民增收工作要点》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和市“十三五”规划,迅即启动我市实施意见起草工作。3-4月份,政府办与发改委先后2次召开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讨论。5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政策依据:

苏发〔2016〕49号《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水平若干意见》、苏富民办发〔2018〕2号省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富民增收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通委发〔2017〕10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和《南通市落实富增收政策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通富民发〔2018〕1号关于印《南通市2018年富民增收工作要点》的通知、通委发〔2017〕27号《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发〔2016〕83号市政府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皋委发〔2017〕47号《关于深入推进富民增收的政策意见》。

四、目的意义:

重点推动就业创业、农民增收、公共服务惠民取得新成效,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统筹考虑居民收入、企业利润、财政收入三者协调,让老百姓的口袋更加充实,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创业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年支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2500人,创业带动就业8000人;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净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00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确保2018年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31000人以上。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聚焦到富民领域,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按照人民美好生活的发展要求,以系统化思维落实好《2018年全省富民增收年度工作要点》《2018年南通市富民增收年度工作要点》和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富民增收的政策意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视野再拓展,目标再聚焦,重点再突出,努力推进富民增收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皋增添新动力。

五、概念解释:

本要点富民增收政策五大类、二十五条均由各责任部门细化。

本要点建立富民工作机制,要求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做好政策措施的逐项落实。

本要点《如皋市2018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年度目标计划表》根据2017年上报南通市发改委的数据和各部门统计的数据相结合制定,各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由各职能部门统筹配置。

六、执行口径:

1、本要点适用于我市各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开展富民增收相关工作。

2、本要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部分为我市各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依据。

七、操作方法:各责任部门是我市富民增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监督本市富民增收工作。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富民增收工作,以及建制村、城市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

市发改、财政、审计、纪检督查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奖励资金及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的审计、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文件的主要内容:

我市出台的《如皋市富民增收2018年工作要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统领,第一部分深入推进落实如皋富民增收五大类25条政策,确保如皋2018年完成富民增收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万元,地税部门新增有税申报户2050户。第二部分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富民政策,在认真落实省“富民增收33条政策”及南通市“南通富民增收50条”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九大最新要求和老百姓的最新诉求,按照市政府意见,由市发改委扎口,牵头部门协同,对我市正在实施的富民增收25条政策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对如皋的富民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含金量、针对性、实效性,形成新一轮富民增收政策。二是抓好政策的解读、宣传和落地。三是对政策进行跟踪推进和评估完善。第三部分扎实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一是梳理基本公共服务年度任务清单。二是力促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苏发〔2017〕14号)及南通市委通委发〔2017〕27号文件精神。尽快制定出台我市贯彻的具体办法,力促《实施方案》提出的10大重点领域103项服务标准落地落实。三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督查机制。四是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能力。第四部分建立推进有力的富民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推进机制。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富民增收、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化推进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镇(区、街道)考核。

九、重要关键词的诠解:

1、富民增收: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补齐扶贫脱困短板、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努力让百姓获得更多幸福感。

2、十三五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江苏省十三五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共六大部分,其中南通市没有自然村部分,分别为乡镇、街道、自然村、城市社区、居住小区五大部分,应配置服务项目共10大类103条。将让老百姓清楚地知道自己身边有哪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功能,让各级政府明确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配什么、谁来配、在哪配,真正实现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提高普惠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十、理解的难点:

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部分;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主体为政府。

十一、落实的措施要求:

1.完善责任体系。充实完善市富民增收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富民增收工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化的统筹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发改委(富民办)具体抓总,协调推进富民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富民增收25条政策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配合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对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要加强与镇(区、街道)对接交流,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政策执行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意见、诉求,确保各项任务在各条线、板块得到有效落实。各镇(区、街道)要扎实履行富民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做好政策措施的逐项落实。

2.建立推进机制。每季度,对全市富民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工作进度,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举措;各部门、各镇(区、街道)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发改委(富民办)。定期召开富民工作会议,对富民工作进行总结,对富民工作形势进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各部门、各镇(区、街道)交流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底,对全市富民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对亮点工作、特色成效进行宣传推广,对下一年度富民工作进行调研、部署和安排。

3.加强督查考核。将富民增收、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化推进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镇(区、街道)考核。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每半年对全市富民增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4.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督查机制。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涉及领域广、标准要求高,只有建立有力有效的机制,才能推进相关工作和任务的落实对照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各责任部门、各镇(区、街道)对各自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评估报告。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责任部门、各镇(区、街道)自查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年底结合每季度的复核情况,对各责任部门、各镇(区、街道)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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