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02-05 11: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2021年1月19日

二、背景依据:本方案依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意见》交公便字(2020)29号、《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公路【2020】5号)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

三、目的意义: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须坚持立法引领,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体系,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

二是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农村公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娄书记要求着眼全市乡村振兴大计和高质量发展大局,系统谋划、创新举措、统筹推进,确保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截止2020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3200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南通市第一方阵,但与交通强市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求相比,农村公路通达程度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亟需通过建章立制,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建设“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

三是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第一,需要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部分地区管养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无法满足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需要。第二,需要更严格措施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问题。目前,部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还不完善,危桥改造还需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占比较高。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解决。

四、概念解释:本方案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并结合我市实际,《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一是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这与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保持一致。二是明确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乡道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的相关运营工作。三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村道的管理。辖区内有农村公路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行使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

五、执行口径:本方案实施范围按“分级管理、分层考核、分段负责”原则建立如皋市路长制管理架构,实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全覆盖。

六、操作方法:

(一)将“路长制”考核纳入市、镇两级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政府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各镇(区、街道)要于本方案印发后抓紧制定出台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方案,6月底前市、镇、村三级路长制全面落实,路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

(二)制定路长制联席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合力。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因路制宜,实施“一路一策”,针对不同农路的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路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

七、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形式、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

(一)指导思想的落脚点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美化城乡环境面貌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6月底,基本建立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实现路域环境“畅、安、绿、舒、美”,全面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常态化管理工作格局。

(三)组织形式

1、总体构架。各镇(区、街道)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完善镇村级路长组织构架,建立市、镇(区、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体系。在市、镇(区、街道)成立路长制办公室,道路所在地相应设置路段长。

2、市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总路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副总路长)。

3、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总路长、副总路长、市级路长、市级路长助理、镇级(区、街道)路长、路段长、村级路长、路段长、农村公路专管员、成员单位职责。关于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并结合我市实际,《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一是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这与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保持一致。二是明确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乡道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的相关运营工作。三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村道的管理。辖区内有农村公路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行使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

(四)主要任务:

1、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把路域环境整治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逐步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重点整治农作物种植、堆积物、废品收购点、广告牌、马路市场、垃圾桶、经营点、打谷晒场等。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完成一批美丽农村路建设。

2、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长效管理养护机制,继续加大县道养护市场化的力度,逐步引导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养护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吸纳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养护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和病害防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和桥梁评定,推进预防性养护,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3、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根据“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重点,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每年县道大中修比例8%以上,乡村公路大中修比例5%以上,县道公路三级以上比例达100%,双车道四级公路比例达50%,乡村公路黑色化比例逐年提高,巩固提升区镇和建制村农路的建设成果,逐步推进乡村公路实施“白改黑”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4、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农村公路经费纳入市和镇(区、街道)政府两级财政预算,县道管养经费由市财政负责,乡村公路管养经费由市镇财政负责,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5、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落实《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立路政群管网络,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及时发现、制止损坏农村公路行为,对农村公路实行有效管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

6、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完善购买服务、运营补助机制等方式,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推动生态保护和文旅融合。加强公路两侧沿线自然环境、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的保护,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现有资源,注重农村公路文化品牌建设,挖掘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开发农村公路乡村休闲功能,利用取(弃)土场设置,建设具有文化创意的驿站、观景台、休憩区,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同时又减少了土地占用。把农村公路生态环境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加大农村公路文化和乡村旅游宣传力度,研发推广农村公路文旅产品,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8、强化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依托国省县道养护作业单位,建立覆盖全市的应急队伍,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出台《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大抢险设备和物资投入,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可靠。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镇(区、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将“路长制”考核纳入市、镇两级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政府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各镇(区、街道)要于本方案印发之后抓紧制定出台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方案,6月底前市、镇、村三级路长制全面落实,路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

2、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路长制联席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合力。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因路制宜,实施“一路一策”,针对不同农路的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路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

3、做好信息公开。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等监督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农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6月底前完成各路段公示牌的设置。

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路长制推行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