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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2024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工作相关问答
来源: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3-09-13 15:30 字体:[ ]

一、申报时间为?

答:9月10日至10月13日

二、申报对象是哪些?

答:1.在如皋市区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

2.在如皋市区居住2年以上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符合认定条件之一的非如皋市户籍农民工家庭。

3.虽未到退休年龄但已经病退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之前,符合建档条件之一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4.虽到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符合认定条件之一的,可纳入建档范围。已经建档帮扶的,可继续帮扶。延续帮扶时限均不超过两年。

5.具有市区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下岗失业起两年内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认定条件之一的,可纳入建档范围。

6.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符合申报条件之一的,可纳入建档范围。

7.困难职工申报审核认定以家庭为单位。

三、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1.全国档特困职工家庭(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职工家庭年总收入扣减必要刚性支出费用后,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820元的职工家庭。包括:

(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府救助计入收入后,扣减因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刚性支出后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820元的职工家庭;

(2)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患病、残疾、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820元的职工家庭;

(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大疾病、伤残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820元的职工家庭。

2.地方档特困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职工家庭收入扣减因患病、残疾、子女上学、单亲等刚性支出后,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1230元的职工家庭。

3.地方档困难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符合家庭收入扣减意外致困造成的必要支出费用后,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低于1640元的职工家庭。包括:

(1)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

(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重大疾病等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以上相关概念中,家庭人均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人口,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致困因素导致的家庭刚性支出)/家庭总人口。

四、如何进行线上申报?

答:一、职工网上注册登录

本省区域内职工可通过“江苏工会服务网”(电脑端http://www.jsghfw.com)或“江苏工会”(手机端),使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或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登录。

二、职工申报困难救助

1.职工可通过“江苏工会服务网”首页服务大厅或“江苏工会APP”首页,注册登录后点击“困难帮扶”板块,进入“困难职工申请”页面。

2.凡申报困难职工的,选择南通市如皋市查看我市困难职工建档标准、进行网上困难职工申报。

3.职工申报内容包含个人和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住房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致困原因等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4.基本信息保存后,页面出现“新增家庭成员信息”“新增附件”栏,点击填报家庭成员、提交附件佐证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网上申报完成,等待市总工会审核反馈。

五、如何进行线下申报?

答: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可向居住地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社区尚未成立工会的,可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申请,同一家庭的,以户主一方为主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六、申报工作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875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