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案出台时间
2022年3月15日,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2〕41号)。
二、方案出台背景与目的
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江苏省在完成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面向全省全面铺开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要求,通过系统梳理我市资源分布、等级情况,摸清家底、增加资源储备,为下一步保护和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全面推动如皋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方案制定依据
以2021年7月14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电《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1﹞71号)、2021年7月16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的《关于转发省文旅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以及2022年2月11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9号)等文件为依据制定该工作方案。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涵盖如皋所有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筑与设施、文旅购品、人文活动共9个主类、9个亚类、149个基本类型。
(二)明确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为如城(如皋工业园区)、城南(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北(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街道和东陈、丁堰、白蒲、下原、九华、石庄、吴窑、江安、搬经、磨头、长江11个镇。
(三)明确目标任务。
1.对全市所有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和评价,并将数据录入省文化和旅游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2.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进行总结分析,编制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总报告。
(四)明确项目进度。
对重点工作推进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
(五)明确职责分工。
为顺利完成如皋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任务,对市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区、街道)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明确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加强指导、跟踪服务。
3.强化保障、扎实推进。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