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如皋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2-16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无偿献血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也是创建文明城市,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临床用血需求也在不断增长,2022年全市无偿献血人次9554人次,献血量14507单位,而临床用血量达15076.5单位。血液供应紧平衡状态成了近年来无偿献血工作的常态,季节性的血液库存告急,血液偏型等现象常有发生,往往也容易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指导各地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提了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七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制定和下达年度献血计划,动员和组织公民献血。各地年度献血计划,由设区的市、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医疗用血需求和适龄公民人数等情况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成立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也得到长足发展,献血人数从1998年的不足千人次上升到2022年的近万人次,上升10倍之多,临床供血从全血的单品种发展到100%的成分用血,临床供血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市政府办结合全市临床用血的需求,按照各部门、各单位适龄人员相应的比例,每年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一方面有序统筹全市无偿献血计划,合理推进全年无偿献血工作,确保血液库存在正常范围之内;另一方面由市血站积极对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无偿献血任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我市通过组织乡(镇)农村居民参加无偿献血的这一模式也多次得到上级的肯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全社会共同协作”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促进了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有效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如皋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