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 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2-11-03 1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遏制我市的结核病流行,减少结核病危害,推进健康如皋建设,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南通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实际,如皋市卫健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医保局八部门联合制定《如皋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指标设置及要求

为了推进健康如皋建设高质量发展,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皋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从《如皋市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20-2022年)》7个工作指标增加到15个工作指标,并对部分考核指标进行了较大幅度提高,如:肺结核患者的病原学阳性率、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中有症状者的结核病检查率、入学新生结核病检查率。同时,明确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群要在开展 PPD 筛查的基础上,科学利用γ-干扰素和EC皮肤试验等新技术开展潜伏感染筛查措施。

三、采取主要防治措施

(一)《如皋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主要采取五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包括:多措并举,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全程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管理质量;重点重抓,强化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工作;完善政策,减轻患者疾病经济负担;深入宣传,提升群众结核病防治意识等。

(二)“十四五”时期,将继续加大结核病主动发现力度、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能力、加强耐药结核病的筛查力度等措施来强化患者发现工作。规范结核病患者的诊疗服务、加大结核病治疗质量控制等措施提高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质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学校、看守所、敬老院和精神病防治院等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的发现与干预及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工作。

四、组织保障实施

为保障《如皋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如皋市人民政府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建设内容,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工作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内容。

二是落实部门职责。市卫生健康部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开展监督评估。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关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市卫生健康部门年初根据本年度的结核病防治计划进行经费预算,并纳入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来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确保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结防人员培训,提升结核病诊疗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调动防治人员的积极性,稳定防治队伍。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十四五”结核病 防治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