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友谊沙岛长效协同管护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12-12 11:1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便于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并有效执行《如皋市友谊沙岛长效协同管护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具体时间与背景依据

1.出台时间:本《机制》于2025年11月17日由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2.背景依据:

(1)国家战略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法律法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含行洪区)管控的法定要求。

(3)本地管理需要:结合如皋市长江岸线资源特点、友谊沙岛生态功能定位及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为解决该区域长效管护中的协同难题,提升系统化管理水平而制定。

二、目的意义

1.核心目的: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管护长效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友谊沙岛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防洪标准不削弱。

2.重要意义: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管理,统筹推进该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与防洪安全保障,强化长江干流生态屏障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稳定和流域安澜,是实现长江大保护战略在如皋落地生根的具体举措,对于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三、概念解释与关键词诠释

1.友谊沙岛:指如皋市长江干流辖区内特定的沙洲岛区域,具有重要的生态保育、行洪调节等功能。

2.长效协同管护:指不是短期、运动式的管理,而是建立长期稳定、各部门(单位)职责清晰、信息互通、行动协同的日常保护、修复、监管与执法体系。

3.行洪区:河道两侧可供洪水流经的区域。确保其畅通无阻是保障防洪安全的关键,严禁任何妨碍行洪的建设项目和设置障碍物的行为。

4.行刑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需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法律威慑。

5.黑名单制度:在此指针对非法捕捞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主体,建立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措施。

四、执行口径与操作方法

1.责任主体明确:《机制》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牵头和配合的责任单位,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江镇等,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2.协同联动操作:

(1)定期会商:由市政府办协调,每半年召开工作会商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部署任务。

(2)联合执法: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侵占、采砂、排污、倾倒固废等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3)信息通报与案件移送:建立异常活动通报和案件移送“绿色通道”,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4)技术手段应用:强调运用无人装备、视频监控等智慧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定期开展水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专业监测与调查,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考核与保障:通过纳入相关学习培训、组织专题学习与交流、开展公众宣传与教育等多种方式,提升管护能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与理解难点

1.工作重点:

(1)生态修复与保护: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岸线生态修复,保障行洪畅通,保护生物多样性。

(2)风险防控与监管:严防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采砂、排污等行为,管控农业面源污染。

(3)协同机制落地:着力点是打破部门壁垒,通过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实现真正协同。

2.理解与落实难点:

(1)职责边界与交叉:部分任务涉及多个部门,需在实践中细化分工协作流程,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

(2)长效性保障:如何确保该《机制》不流于形式,保持各参与单位的持续投入和高效协作,需要依靠有力的督查、考核及常态化动员。

(3)“协同”的深度:超越简单的信息沟通,实现规划、执法、修复、监测等环节的深度融合与资源优化配置,是检验《机制》成效的关键。

本《机制》的出台,标志着如皋市友谊沙岛保护管理工作进入了系统化、规范化、协同化的新阶段。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共同守护好长江如皋段的生态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