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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堰镇刘海村经济合作社烘干中心烘干机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丁堰镇 发布时间:2018-08-27 16:24 字体:[ ]

1、受丁堰镇刘海村委托,现拟对刘海村经济合作社烘干中心烘干机房建设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方参与本次工程施工招标。

2、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刘海村红码路东、26组顾德华后(2)工程规模及要求:烘干机房为钢结构彩钢板厂房(长24m宽18m高12m)含6扇2.4m*2m铝合金窗子,2扇4.6m*4.8m卷帘门,48米的优质不锈钢檐沟,顶面用岩棉作隔热拉网,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需在9月24日前完成全部施工。(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6000元(报价含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前付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至2019年底前经再次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

3、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

4、投标、中标方式:现场填写标书,三家以下最低价中标(含三家),三家以上次低价中标。如不足三家一次流标将现场组织二次议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6、本工程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开始发布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公示7天。投标人若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8年9月3日上午9时前向丁堰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澄清要求。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8年9月3日上午9时前到丁堰镇政府大楼115室(招投标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到镇财政所缴纳报名费200元(不予退还),凭收据单到招投标办公室(115)完成报名手续。中标单位缴纳中标保证金5000元(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予以返还)。

7、投标人为企业的,报名时应携带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时报名人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投标的,要有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本次招标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联系人:冯建国,电话:18851337177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