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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公告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01 15:35 字体:[ ]

依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如皋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现已重新调整完成,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如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召开《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11月8日下午2:00

二、听证会地点:市行政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制定该办法的必要性、依据及主要内容

四、听证会代表:13名,包括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家住农村的村民代表(公开征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村民委员会代表、镇(区、街道)人民政府代表、农村建房施工方代表、农村建房设计单位专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其他公众参与方式

1.《如皋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以附件发布,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箱rg87286551@163.com或电话(传真)0513-69921781反馈;

2.本次听证会采用网上文字实录公开方式将听证会内容通过如皋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如皋发布及如皋部分社会论坛等网站同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相关网站关注听证会讨论情况,并发表意见。

附件:《如皋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doc

如皋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