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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
皋政规〔2021〕8号
来源: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1-12-30 16:36 字体:[ ]

为了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促进文明行为,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皋政规〔2019〕5号),现就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限放区域范围调整通告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为

1.惠民路、花市路、丞相大道、万寿路形成闭合区域;

2.万寿路、仁寿东路、李渔路、丞相大道形成闭合区域;

3.通扬运河、惠民路、如海路、金轮路形成闭合区域。

二、全市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

除禁放区域以外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为限制燃放区域。

本通告城市规划区是指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7年修改)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东至兴源大道、南至龙游湖、西至如海运河、北至白茅港。

本通告自2022年1月31日起施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